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 > 人才培养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管理办法
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| 2020-02-21 10:43:00

 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,坚持招生考试公开透明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就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工作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成绩复查方式: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,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采用远程线上复查的方式。

二、成绩复查受理对象:2020年报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。

三、成绩复查科目范围: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。

统一命题科目:由于考生答卷不返还招生单位,考生可复核的内容限于北京市研招办下发的考生得分数据库内容。

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:复查范围包括自命题科目漏判、成绩合计、登记错误。

四、复查程序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成绩复查时间为3月2日至3日。考生需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和申请,须写明复查原因,并附上个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的扫描件。研究生院会对查询邮件进行答复和办理,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。(复查申请邮箱:yjsxx@craes.org.cn,咨询电话:010-84915148,50911173,传真:010-84915148。)

若考生对招生单位的成绩复查结果不满意,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。考生须在319日前采用互联网、传真、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和申请,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将采用相应方式进行答复和办理,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。(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邮箱:yzb@bjeea.cn,咨询电话:010-82837100-2,传真:010-82837134)

五、复查注意事项

1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统考或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、受理成绩复查事项后,在成绩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核查。复查中应遵循细致、慎重、保密的原则,反复核实。并将核实结果通知考生。

3、如须订正成绩,由环科院研究生院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。
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

2020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