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组织完成长江经济带12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
生态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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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1-07 14:34:00
为提高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,按照原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[2017]1852号)要求,在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的指导下,我院作为技术牵头单位,组织了环保、国土、水利、农业、林业、中科院、海洋等7部门的专家,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,历时一年对上海等长江经济带11省(市)共12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管理评估工作,参与专家100余人次,野外工作200余天。
相关工作在2019年1月6日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得到了报道,“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核心理念和战略定位,久久为功,脚踏实地抓成效,把长江清洁美丽的蓝图一绘到底”、“浙江、上海、安徽、江西等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全面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工程,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累计新增5.86万平方公里,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,完成12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”。